按照国际社会的观念,目前,面对自然资源枯竭的威胁,海洋被视为人类的食物、能源、原材料的最后一个储备库,其中,东海也不列外。东海自然资丰富但是该地区也存在很多历史长期与复杂的海岛主权争端。
越南位于东海西岸,海岸线长达3260公里,海域面积超过100万平方公里,有3000多个岛屿,还有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属于前哨的位置并接近地区国家的海域。因此,在两个群岛的海域中特别是在长沙群岛地区长期以来已经存在着各方面之间非常复杂的争端 (1)。根据与获取领土权有关的国际法和国际惯例的原则,越南对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特别是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越南对包括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的海域和大陆架拥有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符合于公约,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
然而,因为多种不同的原因,有一些国家和领土已经与越南对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存在争议 (2)。另外一个方面,由于东海周边国家关于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解释和适用不同,所以在东海地区已经形成重叠的海域和大陆架。从这个事实来看,在东海目前存在两种主权争议,主要是:
1.对越南的黄沙群岛和越南的长沙群岛的领土主权争端;
2.东海周边国家的重叠海域和重叠大陆架的海上边界问题争议。
这是长期、复杂并不断增强的双边或多边争端,该争端潜在的不可预测的风险,威胁到该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越南的立场很清楚,就是:即在遵守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础上,按照国际社会的路线图,用和平方法来解决东海问题,在等公平、客观的一个解决方式的同时,国际舆论认为各方应当约束,维持现状,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行动等等旨在促进本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完)
文/庆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