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9月2日,胡志明主席代表临时政府宣读宣言独立,该事件标记着越南民主共和国——代表整个民族和劳动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新型革命国家的诞生。革命国家的诞生已提出并要求建设和训练满足任务要求的干部、党员队伍。这是一个基本、长久和迫切的问题。
胡志明在1945年10月17日寄给各级人民委员会一书中明确指出:“我们要懂得、从全国到乡村的政府机关都是人民的公仆,意味着担任人民的大事,反而不是像法日统治时期一样骑在人民的脖子。对人民有利的事我们要拼命的干。对人民不利的事,我们要尽量避免”。胡志明严格指出,在掌握政权的头几天,就有一些干部、党员犯错误如:非法、仗势、腐化、私蓄、分裂、骄傲、“带着革命官员样式的举止”。主席要求每个干部、党员尤其是有职权的人要纠正错误、为“我们不怕错误、当时认出错误要努力改正。因此,没犯到上述错误的人要注意避免、同时努力进步。犯到上述错误的人要加倍努力改正;如不改正政府不会饶恕”的精神而努力奋斗。
在1945年10月12日第65号的救国报所登载的《如何得到人民的支持?》一文中,胡志明主席提出一个事实:“我看到在某些地方人民委员会的周围,抱怨比称赞、表扬多。人民群众对中央政府的信任比地方政府的多”,“这些委员会不仅不能得到人民的喜爱反而的被人民讨厌、鄙视”,“人民委员会主席、委员因仗势、仗权、傲慢等行为被人民讨厌”,从傲慢到奢侈、脱离群众。在《要当好干部,必有批评精神》(1945年9月26日)一文中,胡志明指出:“有不少同志认为自己悟性高、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或者因没有进取心、不知远谋,所以不努力学习、不知自我批评以纠正错误及完善自己。要知道客观情况每时每刻都不断的变化,我们今天的主张是正确,但如果我们意识到该检查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以便消除一些过时、欠缺的东西,一定会跟不上实际、成为落后……”3。胡志明的启发不仅是对担任国家政府各种职务的干部党员纠正错误、欠缺、在工作中加倍努力的要求,而且在工作作风、方法上具有科学意义,具有长久的意义。
特别,在《改变工作作风》著作(1947年10月)中,胡志明全面、深刻的提出党的建设,其中以干部建设为中心。主席认为:干部是任何工作的根源,培训干部是党的根源任务,有了好干部任何工作都做得到;“万事的成败有取决于干部的好坏”。胡志明明确指出真正革命党资格的12条,其中首要问题还是干部。他强调:“党组织不是使官员发财。他要实现民族解放的任务、为祖国强大、同胞幸福做出贡献”,“党的干部要了解革命理论、理论与实践同行”。真正的理论就是实践、历史的总结,所及党要注重理论教育记忆干部党员的实践知识;避免轻视理论、空洞的理论。因为,“没有理论相当于闭着眼睛走路”;因为理论差,所以碰到任何事情都看不清、考虑不当、解决不好。干部培训包括理论培训、政治培训、职务及文化培训、提高干部党员的知识水平。此事跟选用干部以及制定正确的干部政策机密项链。
在党领导国家的条件下,干部党员的培训工作要特别注重革命道德、防止个人主义、官僚、脱离人民群众,与改正错误、欠缺结合。胡志明强调每个干部党员都要奋斗、训练的五条好性格:仁、义、智、勇、廉。革命道德“是新道德,伟大道德,其目的不是个人的名誉而是党、民族、人类的利益”。胡志明认为,在党的队伍当中还有尚未做到“至公无私”四个字的人,所以得了“个人主义”症。个人主义是很毒的细菌,它造成:懒惰、贪婪、骄傲、好命、缺乏纪律性、褊狭、拉帮结伙等危险的疾病。必须坚决消除个人主义才能拥有好干部。
为了防止官僚作风、形式主义、提高党组织的领导及国家机关的管理效果,培训干部党员的工作作风、工作方法以及领导方式等问题要迫切提出。根据胡志明,正确的领导方式就是:要准确地决定所有事情;要正确地组织实施;要组织检查。为了担保正确的领导要消除官僚作风、褊狭、命令方式;“任何事情都要跟人民讨论、学习,给人民解释清楚”,“相信人民。将所有问题让人民讨论、寻找解决方法。咱们有缺点就在人民的面前诚实认错。哪项人民认为不符合的决议就让他们建议修改。根据人民的意见纠正咱们的干部和组织”。
从革命政府刚出生时刻到现在胡志明关于培训干部党员的观点和启发还保持原有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在革新事业中,提高越南共产党执政和领导能力是客观要求、稳定地建设社会主义及捍卫越南祖国社会主义胜利的保证。此事必要与建设和完善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法权政府紧密相连。目前,建设法权政府是运用胡志明在1945年八月革命刚取得成的时候所提出的新型革命国家建设以及1946年宪法颁布、建设的工作。
在目前情况下,强调培训干部党员队伍、丰富知识、训练道德等工作是十分重要,以便在促进全面改革和以及与国际接轨事业的要求之下提高党的战斗力、国家的领导运作能力 。党十二大以及关于整党建党的四中全会决议已经坦率指出:一部分干部党员,甚至包括各级领导管理干部政治思想、道德、生活方式腐化,有着“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等不良表现。因此,干部队伍培养训练工作变得更加迫切。党十二大强调党道德培养工作,并认为此任务相当于建设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等工作。十二大四中全会决议指出,党建工作还存在不少限制、欠缺,“减轻党的领导作用;损害人民对党的感情和信任,是直接威胁党和制度的危机”。
为了建设、训练干部成为同等任务要求的队伍,需要提高培育理论、党路线、国家法律的质量和效果。首先要“集中领导、指导全党提高学习、研究、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烈宁主义、胡志明思想的意识,同时了解其意义、作用和重要性。每年制定干部党员学习、培养、提高理论水平的必修计划,同时提供信息、更新知识以符合于每个对象、等地、职业和地方。严肃、有效地实现2016年5月15日政治局所颁布的05-CT/TW号指示——以胡志明作风、道德、思想为学习榜样”。培养胡志明的作风、道德、思想的工作对清明、稳定、全面地建设党和政治系统工作有着重要意义。从胡志明的作风、道德明确在垓心和发展国家时干部党员的道德规范。因此要在每个党、政权组织、团体、武装力量以及在任何岗位上的干部党员要彻底贯彻胡志明的作风、道德和思想;克服形式主义地学习、缺乏实践行动。重要的是通过学习造成行动和实践工作的好转。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权政府的条件下,要注重教育、宣传、宪法和法律系统学习。党的组织和党员根据2013年宪法第四条,在法律和宪法的范围内活动。所有干部党员要掌握由共产党领导、为人民服务社会主义法权政府的运作、特征等内容。与此同时,严格的执行党和国家机构的纪律、纪纲,加强检查、清查、监督等工作。为了党和国家各级机构清明、稳定、具有良好的干部党员队伍,需要加强纪律、管理好干部。“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原则;违犯原则的干部党员要及时、准确、公开、明确地处理。各级委员会指导提高接纳党员工作的质量;同时进行检查、筛选、淘汰资格差的人”。党以建设党的任务为核心如同干部工作是党和国家机构建设的核心。实行好干部工作的评价干部、规划、培育、培养、选取、推荐、任用、轮转以及实施干部政策等步骤。这些步骤基于民主、诚实、公开、为国家的任务和利益服务的基础,一定能够选取好干部。对于担任领导、管理各级、各机关、组织、力量的干部党员要检查、监察、定期评价,以及控制权力。只有这样才可以防止利用职权、弄权、越权、谋取私利、贪亏、利益集团、拉帮结伙、在政府的领导和管理机构任用亲人等行为,导致窃弄威权、使党国家政权衰弱、失去人民的信任。
贯彻胡志明思想,将来时间,党的分级、各部门、组织要继续注重建设和训练干部党员队伍。尤其要集中培育、训练和提高政治立场、责任、道德、生活方式、水平、知识以及实践组织能力等内容,保证党、国家完成带领国家、民族迅速和稳定发展的历史使命。(完)
作者:阮重福博士、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