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革命道德的思想对胡志明思想体系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这是我党在新形势下提出党员教育与锤炼以及党建内容的重要依据之一。
在自己的革命生涯中,胡志明特别注重对干部党员和人民的革命道德教育与锤炼,并将其视之为“树根”、“水源”、革命者的根基和力量。胡志明认为,“人只有拥有革命道德才能完成辉煌的革命任务”。他老人家把革命道德的内涵概括为“明辨是非,站稳立场,为国尽忠,为民尽孝”、“对党和人民绝对忠诚,除了工人阶级与劳动人民的利益,我党不奢求任何其他利益。”
对党和人民忠诚坦率不仅是每个革命者必备的关键道德,还是党员、干部有效工作的重要动力。反而,党员、干部隐瞒自己的错误就意味着欺骗党,欺骗人民,与革命道德背道而驰。因为忠诚坦率的党员、干部都会把党、革命、人民的共同利益放在首位。革命道德还是“下决心协助人类摆脱压迫、剥削,走向进步并保持至公无私的精神”。胡志明肯定说,“磨练革命道德,为社会主义建设和人类解放事业做出应有贡献是最辉煌的、最快乐的事情”。革命道德是“集体道德,它要打败并消灭个人主义”。如此看来,胡志明思想之革命道德就是不求个人利益,不求局部利益而要为党、民族和人类的共同利益办事,那就是革命战士无敌力量的根基,党员、干部完成任务的坚实基础。
胡志明思想之革命道德明显地体现于勤俭廉政,其中“勤俭廉是政的根基”。因为党员若做不到勤俭廉政则变得腐败,变成人民的害虫。胡志明解释清楚何为勤俭廉政,让人们充分了解并付诸实践。与此同时,他老人家还根据每个时期的革命要求,补充了“勤俭廉政,至公无私”。对于军队干部,由于军事活动比较特殊,所以除了党员、干部的革命道德品质以外,胡志明认为“军事优秀但若没有革命道德就很难成功。军事干部要具备智、信、仁、勇、廉五个因素。”
为了提高革命道德修养,胡志明要求党员、干部“下定决心终身为党、为革命奉献自我,严守党纲党纪,有效实施党的政策与路线,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党和人民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竭尽全力为人民服务,工作中要率先垂范,努力学习马列主义,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政治思想修养,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和同志们共同进步,全力以赴地为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绝对忠于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绝不退缩,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无论面对任何敌人,都要提高警惕,随时战斗,绝不屈服,绝不弯腰,要与群众打成一片,相信群众,了解群众,倾听群众意见”。
胡志明思想之革命道德至今仍对我党党建工作起着积极作用。把胡志明思想运用到实践应集中处理好以下若干基本内容:
第一,集中强化党员、干部对胡志明思想之革命道德问题的意义和重要性及其学习、研究、运用和发展的必要。目前一部分党员、干部政治思想衰退、道德败坏、生活作风恶劣、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的主要原因、深远原因之一就是那些党员、干部缺乏政治修养和道德作风磨练,思想立场不稳定,在外来打击面前慌忙动摇,沉浸在个人利益和自私之中,被物质利益所诱惑,对党、对人民不尽职尽责。此外,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尤其是胡志明思想道德教育尚未得到适度的重视,其内容和方法改变缓慢,甚至只是形式上的改变,教育效果不高。因此,应进一步贯彻,加大教育工作力度,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胡志明思想之革命道德的基本内容和伟大价值,让这些思想真正成为党建工作中道德修养的根据。同时,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学习与践行胡志明思想之革命道德的必要性。
第二,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质量,推动基层政治体系建设。有效落实越共十大六中全会关于提高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能力与战斗力及党员干部队伍的质量的决议、越共十二大四中全会关于整党建党的决议、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推动学习与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作风的五号指示。集中推动基层党组织纯洁健康建设和机关单位全面建设,将党委建设与主持干部建设相结合、干部队伍建设与党员队伍建设相结合。认真贯彻“直视事实,阐明事实,正确评估事实,‘建设’与‘反对’相结合,其中‘建设’为基本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反对’为急迫的重要任务”的观点。加强对基层政治建设的领导,巩固党与人民的密切关系,严格实行基层民主制度,并让人民参加检查、监督和批评,就领导指导工作、党员干部管理和锻炼等问题为各级党委与政府提出建议。
第三,同步采取各项措施,不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道德品质和生活作风锻炼,防止和遏制政治思想衰退、道德败坏、生活作风蜕化以及党内“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等不良表现。这个问题要成为当前党建工作中的一项急迫的核心人物。各级党委应认真贯彻并认清越共十二大四中全会决议所提出的政治思想衰退、道德败坏、生活作风蜕化、“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等不良表现。从而推动批评与自我批评,坦率地指出缺点,党员干部要提高 “自我检讨”、“自我改正”精神,干部要对士兵树立榜样,党员要为群众做表率。基于此,培养政治立场过硬、理想坚定、率先垂范、具有高度责任感和领导能力、贴切群众、把集体、国家、民族的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的党员干部队伍。
第四,党建工作的道德培养是一项常态化任务,应采取同步措施,并做到思想和组织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育与批评、自我批评相结合。其中要特别注重马列主义教育以及党的革命理想和观点路线教育。因为这些内容都为党员干部队伍革命道德的形成、发展和提高奠定基础。另一方面,由于每个党员干部在不同的革命时期都担任着不同的工作,对于每一种干部都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品质,所以要提高党员干部的自觉精神、自我修养、自我锤炼的精神。自我修养、自我锤炼,培养自己的革命道德需要按照以下原则:(1)党员干部要做好表率,充分发挥先锋带头作用,为人民着想,为人民行动,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在任何工作中都要做好表率,讲效率。(2)“建设”与“反对”相结合。“建设”即培养革命道德,激发自觉意识和健康的生活作风,“反对”即反对个人主义,反对利益集团。(3)自我修养、自我锤炼是党员干部终身常态化任务。
第五,有效开展党建工作之道德培养内容,其中注重制定党员干部对党组织和人民相处的准则。“继续本着‘贴近职能任务、言简意赅、易于实施、易于评价’的方针,制定和完善各地方、各机关单位的职业道德准则、公务道德准则。进一步完善有关公务道德的政策与法律。”各级应根据新形势下革命任务的要求,尽快制定党员干部对党组织和人民相处的准则,让党员干部以此为自我奋斗、自我修养、自我锤炼的标志。每年,单位首长以及每个党员、干部要承诺提高革命道德磨练,保持健康的生活作风,不沾染衰退、“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等不良表现。各级党委、党组织本着越共中央政治局五号指示和十二大四中全会决议精神,加大检查监督工作力度。
党要想健康就需要经常教育和锻炼,培养提高党员干部的革命道德。这是整党建党工作中至关重要且非常必要的任务——每个党员干部要自觉实施的常态化任务。(完)
作者:陈登部大校、谭仲松上校